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三批)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
11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批“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包括海南省某市某区检察院对某区法院超标的额查封检察监督案、吉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检察监督案、湖北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违法占地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内蒙古自治区杨某诉阿拉善盟某旗房产管理局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浙江省某装卸有限公司诉嘉兴市某镇政府及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湖北省某水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诉某县水利局行政补偿检察监督案等。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牢记国之大者,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把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作为目标,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了人民至上的理念,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为民事业注入新的能量。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正是题中之义。”最高检第七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该批典型案例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涉案企业超标的额查封、行政处罚、行政补偿等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努力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办理吉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既注重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主动同行政机关、法院沟通协调,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采取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检察为民办实事”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第三批)
“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牢记国之大者,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把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作为目标,为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围绕涉案企业超标的额查封、行政处罚、行政补偿等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发展“松绑”解困,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01
海南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对某区人民法院超标的额查封检察监督案
02
吉林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检察监督案
03
湖北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违法占地行政处罚决定检察监督案
04
内蒙古自治区杨某诉阿拉善盟某旗房产管理局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
05
浙江省某装卸有限公司诉嘉兴市某镇政府及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
06
湖北省某水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诉某县水利局行政补偿检察监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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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作者:刘亭亭